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10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二〇一九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同意选举杨建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杨建
群女士已不符合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应当对其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康弘药业: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101)》。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以22.153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3,572,963.00元减少至873,557,363.0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28日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联系人:钟建军
联系电话: 028-87502055
联系传真: 028-8751395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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