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9—06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鉴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变更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工作内容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业务规模,公司拟向其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112万元)和内控审计费(48万元),合计160万元(含税)。
公司已就更换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公司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前,依规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就变更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选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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