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杨村煤矿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关于对杨村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资料,对该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鉴于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郁向军 于江湧 黄书铭 崔利国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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