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应收款项核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债务人注销、吊销或债务人查不到相关信息且无法联系等原因形成
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
款项18,542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322家,总额15,227万元。
类别 金额(万元) 减值情况 备注
注销、被吊销 1,961 全额计提减值 共计40家,公司状态
为注销或被吊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共计226家,债权形
公示系统查询不到 10,081 全额计提减值 成时间在10年以上且
相关信息 无法联系债务人
共计56家,债权形成
其他 3,185 全额计提减值 时间在10年以上且无
法联系债务人
2.其他应收账款:16项,总额3,315万元。
类别 金额(万元) 减值情况 备注
共计4项,提起诉讼
诉讼 2,086 全额计提减值 胜诉且进入执行程序
但几乎无可执行财产
共计12项,债权形成
其他 1,229 全额计提减值 时间在10年以上且无
法联系债务人
3.主要应收款项核销清单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产生原因 账龄 减值情况
1 重钢集团公司西南销售公 1,36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司
2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限公 1,095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司
3 湛江重钢工贸公司 1,024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4 常州市春之鑫金属材料有 722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限公司
5 锦西化工机械厂 714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6 广汉高新工贸物资总公司 69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7 重庆润江环保建材有限公 694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司
8 重庆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624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9 重钢成都供销经营部 600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0 广汉钢都工贸总公司 55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1 江苏和拓国际贸易有限公 55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司
12 昆明重钢工贸公司 458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3 抚顺机械厂 442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4 自贡碳黑厂 43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5 上海越桂矿产品有限公司 413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6 上海谷泰金属材料有限公 392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司
17 动力厂 375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8 重庆国际文化事业总公司 365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19 南宁重钢工业贸易公司 317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0 重钢湛江工贸公司兴达经 278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营部
21 重庆钢铁集团英斯特模具 276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有限公司
22 自贡高压容器厂 256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3 河南安阳市政协 204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4 涪陵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188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5 华川(四川)物资开发公司 183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6 四川省内江煤机厂 182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7 重钢三峡发展公司 181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8 中国交通物资西南公司 169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29 江苏昆山生产资料公司 168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30 四川省建材机械厂 158 业务往来 3年以上 全额计提
合计 / 14,103 / / /
(二)应收款项核销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债务单位撤销、破产等确实无法收回时及逾期 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款,确定为坏账损失,冲减已提的坏账准备。
(三)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应收款项核销金额总计 18,542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时,此次核销后,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的应收款项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2. 本次核销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意见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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