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4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志清先生、张雷先生、生德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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