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8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企业土地房屋回购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青神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回购单位”)的统一要求和总体规划,回购单位需对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青神县盐关路99号的土地房屋进行回购及补偿(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企业土地房屋回购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次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鉴于青神县滨江大道工程和城区防洪排涝箱涵工程项目建设需占用公司盐关路99号土地房屋约1/2的面积,当地政府部门考虑公司盐关路99号厂房被占用后无法正常生产,按照统一要求和总体规划,由回购单位对公司位于盐关路99号的土地厂房进行回购,回购单位与公司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2019年12月27日签订土地房屋回购补偿协议,回购补偿总价款为63,985,500元。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企业土地房屋回购补偿协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本次回购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相关方进行洽谈并签署有关回购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回购土地房屋的基本情况:被回购土地房屋位于青神县盐关路99号,根据被回购土地房屋的权属证书,本次回购范围的工业用地面积为10,878.45平方米,工业用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6,438.93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为11,880.59平方米,商业用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4,742.25平方米。
2、回购补偿总金额及支付时间
本次回购补偿总金额为6,398.55万元。回购单位于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3,20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698.55万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付清余款500万元。
3、搬迁期限
公司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无条件全部搬迁。
三、违约责任
如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搬迁并交付房屋、土地给回购单位,公司应按日向回购单位支付被回购补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如回购单位未按约定期限向公司支付回购补偿款,应按日向公司支付被回购补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回购价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回购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完成时间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二)《青神县盐关社区、红桥社区棚户区改造和滨江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国有土地上企业回购补偿协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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