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11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背景情况概述
2019年6月6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油设计”或“乙方”)和荆州东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奥能源”或“甲方”)共同签订了《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东奥能源为发包方,川油设计为承包方,合同暂定金额为6.5亿人民币,分两期执行,第一期总包主要是可研、环评、安评、勘察、设计费、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总包暂定价3亿元(含税);第二期总包暂定价3.5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出的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2019年12月18日,恒泰艾普集团公司收到川油设计发出的通知函:因为监利县政府立项调整原因,东奥能源与川油设计关于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暂时无法继续进行,要求停止相关工作。
二、 监利项目的进展情况
鉴于政府立项调整,原签署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近日,经东奥能源与川油设计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原监利项目总承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终止。
三、 签署终止协议的影响
《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川油设计未对该合同确认过收入,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任何影响。原监利项目总承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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