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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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9-09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17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1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征得各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陈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选举陈乔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陈乔先生简历
    
    陈乔,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通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任艺俪源云印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解决方案中心副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解决方案中心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乔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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