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9-07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获悉光线控股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770号)。光线控股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申请确认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对该等申请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光线控股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发行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线传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