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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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9-095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与林雷彬先生于2019年12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陈晓将其持有的公司22,9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林雷彬,每股转让价格为3.87元。本次协议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晓      213,133,660       51.44       190,183,660      45.90
        林雷彬          0              0         22,950,000      5.5386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控股股东陈晓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萍合计持有公司205,627,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63%,陈晓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林雷彬持有公司22,9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386%,为当前公司第二大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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