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9-105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或“甲方”)为集中优势资源专注大语文学习服务等核心业务的发展,拟出售叁陆零教育全部股权,鉴于相关交易事项较为复杂,具体交易方案磋商、审计、评估等工作仍需时间,近日各方就目前意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内约定的回购主体完成收购叁陆零教育全部股权之日,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豁免上海盛洛、上海新马第二期至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涉及的购买相关立思辰股票的义务。若回购主体未按时回购叁陆零教育全部股权或上海盛洛、上海新马未遵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义务,公司将立即要求上海盛洛、上海新马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第二期至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所涉及的立思辰股票认购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表决!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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