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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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12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
    
    11日、2019年9月26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基于前述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属于被担保债权。前述被担保债权与最高本金余额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29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60%;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29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14%。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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