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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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9-07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任期
    
    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裴振华先生、容建芬女士、陆建平先生、王珩女士
    
    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龚菊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龚菊明
    
    先生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查通过。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新杰女士、陈雪荣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项燕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志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志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67,115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其本人承诺进行管理。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丹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丹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7,116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其本人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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