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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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能源开发;货物和技第十三条:“能源开发;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销售:机电产品、仪  术进出口;销售:机电产品、仪
     表仪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表仪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家电、  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家电、
     针纺织品、重油(代购);以下项针纺织品、重油(代购);咨询服
     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生  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产、销售;制造、销售:纸浆、  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
     纸浆板、纸及纸制品(以上经营  电力生产、销售;制造、销售:
     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纸浆、纸浆板、纸及纸制品;(以
     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
     后方可经营)。”              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除上述内容修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准。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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