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股份”或“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能科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92,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27元,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6,8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7,080.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089,759.8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9日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19]00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
号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 13,400 1,446.84
2 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 7,600 273.69
3 补充流动资金 7,308.98 7,308.98
合计 28,308.98 9,029.51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9,279.47万元(含利息)。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5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2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已将上述 1,5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2019-010号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白毅敏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