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宣工《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永前 商有光 王占明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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