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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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8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2019年度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担保,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佛山分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12月24日,公司与工行佛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佛保字第0023号),公司为桂蒙公司向工行佛山分行申请借款提供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桂蒙公司
    
    担保权人:工行佛山分行
    
    连带责任担保额度:8,000万元
    
    担保合同内容: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5亿元,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65%,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4.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1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3%,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84%。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桂蒙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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