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孚: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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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2004年6月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35,000万元,注册地为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4,067.82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04.14万元,净资产为215,363.6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10,590.19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4,596.75万元,负债总额为321,190.99万元,净资产为233,405.7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52,933.47万元,净利润为18,042.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中孚电力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公司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是2007年5月在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47,886.9127万元,注册地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摩托车、电瓶车、汽车轮毂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相关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安阳高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90,507.59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742.16 万元,净资产为 42,765.44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167,425.50万元,净利润为-8,012.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83,517.77万元,负债总额为144,479.52万元,净资产为39,038.2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574.96万元,净利润为-3,727.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安阳高晶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安阳高晶财务表现及资信状况稳定,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公司为其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安阳高晶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1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是2003年12月在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3,168 万元,注册地为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经营范围为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141,039.09万元,负债总额为229,039.23万元,净资产为-88,000.1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44,234.61万元,净利润为-121,646.1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147,805.47万元,负债总额为240,476.26万元,净资产为-92,670.79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3,518.45万元,净利润为-4,604.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林丰铝电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公司拟为林丰铝电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7,150万元借款提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7,000万元借款,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2)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150万元借款,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3个月,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是2007年5月在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47,886.9127万元,注册地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摩托车、电瓶车、汽车轮毂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相关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安阳高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90,507.59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742.16 万元,净资产为 42,765.44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167,425.50万元,净利润为-8,012.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83,517.77万元,负债总额为144,479.52万元,净资产为39,038.2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574.96万元,净利润为-3,727.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安阳高晶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安阳高晶财务表现及资信状况稳定,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林丰铝电为其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安阳高晶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欧凯”)是2002年1月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深圳欧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欧凯资产总额为25,150.38万元,负债总额为15,122.13万元,净资产为10,028.25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3,510.51万元,净利润为194.4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深圳欧凯资产总额为22,687.98万元,负债总额为12,819.21万元,净资产为9,868.7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89,705.67万元,净利润为-159.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广元林丰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担保人深圳欧凯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此次公司及中孚电力为其在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6个月,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深圳欧凯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2002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约19.6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2,290,417.88万元,负债总额为 2,046,993.17 万元,净资产为 243,424.71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1,175,06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410.49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2,175,603.34万元,负债总额为1,975,683.37万元,净资产为199,919.9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512,457.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05.40万元。
    
    经核实相关资料,本公司及中孚铝业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预评估价值为60,008.62万元)进行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为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汭热力”)是2007年5月在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洛汭热力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30,714.41万元,负债总额为28,014.95万元,净资产2,699.4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428.25万元,净利润-289.7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29,616.73万元,负债总额为24,336.27万元,净资产5,280.4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3,551.68万元,净利润-419.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担保人洛汭热力经营和资信状况稳定,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中孚电力为其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1年,洛汭热力拟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洛汭热力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吴溪 梁亮 瞿霞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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