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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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14时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6号公司3号厂区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梁瑶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人力资源部已依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对激励对象2018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考核,监事会已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公司上述98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均超过3.5分(含3.5分),满足解锁条件,因此同意公司为9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7703元/股。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00股,回购价格为6.7703元/股。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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