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未发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同时,也未发现激励对象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权日、授予价格、锁定期、解锁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迅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