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以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分别进行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曲阜圣阳路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883,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84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4,820,3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66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2%。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和武光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斌先生、宫国伟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杨玉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宋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5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1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2选举宫国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4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0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3选举高运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36,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7,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4选举王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3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5选举隋延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2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6选举杨玉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梁仕念先生、朱德胜先生、高景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梁仕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4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0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2选举朱德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38,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3选举高景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2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东光先生、段彪先生、马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李东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4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0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02选举段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38,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03选举马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4,820,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833,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6%;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3,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0%;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833,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6%;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93,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0%;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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