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还租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6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退还租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23日,应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光明小镇的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合法、合规签订(以下简称“新湖楼村”)了《退地协议书》和《青苗及构筑(附属)物补偿协议书》,公司归还租用的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楼村所有的245.40亩土地,获得土地补偿23,380,000元,部分土地上的青苗、构筑物等其他附属物作为补偿,补偿价6,137,507元。总补偿价为29,517,507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
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22205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条款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
乙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退地协议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还租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1、基本情况:
(1)2002年8月22日,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使
用权续租合同》,2006年11月20日,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
充协议》等。(2)经甲乙双方实测,现乙方租用的用地面积为245.40亩(具
体范围以乙方租用土地现状为准,以下简称“该土地”)。现甲、乙双方经协
商,一致同意终止履行相关合同。
2、补偿金额:
由甲方补偿给乙方的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捌万元整(RMB2,338
万元整)。
3、其他
甲方确认《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光明小镇1、2、5
地块土地整备工作的通知》(深光土整组【2019】58号)和《光明小镇1、2、
5地块-土地整备告知函》光明小镇项目(芭田)青苗和地上地下附作物补偿
款中,乙方实际租用土地部分的青苗和地上地下附作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甲方应配合相关手续办理。
(二)、青苗及构筑(附属)物补偿协议书:
1、基本情况:
在光明区政府的要求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把位于原深圳市
宝安区公明镇楼村碧美路(现楼村一号路)租用地块合法、合规退还给深圳
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同时,甲方需对其土地上的青苗、构筑物等其他
附属物做经济补偿于乙方。
2、补偿金额:
由甲方补偿给乙方的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零柒元整
(RMB6,137,507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楼村签订的《退地协议书》所涉及245.4亩土地,主要为早期公司产品试验田,近年公司的试验田已分布各地,临近销售市场就近布建,该土地的归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且该补偿金额的收回对公司
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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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退地协议书》;
2、《青苗及构筑(附属)物补偿协议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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