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现就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暨延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缓解了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的利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同时能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黄良雯 张迎迎 柯瑞玉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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