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或“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一品红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直接和间接持股100%,以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1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5%,其中:通过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0%;李捍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吴美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39,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李捍雄先生通过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9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李捍雄先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吴美容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2020年度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关联方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金额为58,000万元,公司因租赁关联方吴美容女士的房产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609万元(不包含尚未支付的2019年第四季度租金10.87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情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先生和吴美容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华川 谭旭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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