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19-059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拟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年12月24日,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拟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公司”)拟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聚区管委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集聚区管委会对彩虹公司名下三宗位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合计229621㎡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面积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切设施进行协商收回。本次土地协商收回的总价款为人民币809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商收回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本次协商收回地块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彩虹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通过公开招拍挂形式取得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贤路以东、聚洋大道以西、蓬北大道以南、海豪路以北三宗土地,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合计22.9621公顷(229621平方米),缴纳土地出让款8091万元,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取得台州市发改委对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批复文件(台发改备【2017】15号),尚未对该三宗地块进行规划与开发。
2、协商收回的原因
鉴于台州市政府对彩虹无人机落户扶持出资建设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彩虹无人机的生产需要,彩虹公司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且暂无其他投资安排,为响应国家有关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号召,经与集聚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彩虹公司购地合同。根据土地购置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和双方友好沟通,集聚区管委会按实际缴纳出让金核算土地收回价格收回上述三宗土地,即收回价格为8091万元。
四、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影响
本次集聚区管委会收回彩虹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土地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说明
董事会同意上述集聚区管委会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彩虹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是为了响应政府的规划需求,同时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子公司现金流,为子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政府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因台州彩虹无人机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上述三宗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且暂无其他投资安排,政府拟实施有偿收回土地将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也有利于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和后续有效利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政府全额退回土地价款是基于土地购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双方友好沟通,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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