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10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1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 1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0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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