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19-08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5,2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403,873,480股的0.1895%。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普通股A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9年11月15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0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1名,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200股,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目前股本总
数量(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卫立治 高级管理人员、 73,700 9.63% 0.02%
代理财务总监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691,500 90.37% 0.17%
人员(20人)
合计 765,200 100% 0.19%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
8.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所有激励对象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股权激励认购款,没有出现放弃认购的情况。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确定的人员,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 8382号),认为:截至2019年12月1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18,288,280.00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卫立治、汪专、闫树田、钱叶庆等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实际缴存贵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开设的6530*****账户人民币18,288,280.0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765,2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7,523,080.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873,48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3,873,480,00元。截至2019年12月1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638,68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04,638,68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1月1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3,588,977 38.03% 765,200 154,354,177 38.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50,284,503 61.97% 250,284,503 61.85%
三、股份总数 403,873,480 100.00% 765,200 404,638,680 100.00%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04,638,68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5344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3,873,480 股增加至404,638,680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陶悦群先生在授予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328,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2%,本次授予完成后,陶悦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的37.1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关于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同时,《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公告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不存在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工作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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