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签订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仅为体现协议各方初步商洽结果,后续协议各方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推动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最终能否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及签约时间、合同内容、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辰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信息”)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作为联合体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PTKresna Kusuma Dyandra Marga(以下简称“KKDM公司”或“业主”)签订了印尼高速公路Bekasi Cawang Kampung Melayu路段项目总承包初步框架协议,其中,辰安信息实施部分的暂定价格约为2,569.9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9,950.46万元。
二、框架协议各方情况介绍
1、PT Kresna Kusuma Dyandra Marga
注册地址:Jl. Inspeksi Saluran Kalimalang No. 1, Cipinang Besar Selatan,Jakarta Timur 13410, Indonesia
法定代表人:Agus Sugi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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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96年12月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项目建设及管理,KKDM 公司拥有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资质。
KKDM公司系印尼上市公司PT Waskita Karya (Persero) Tbk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KKDM公司的总资产为85,374.32亿印尼卢比。KKDM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了对本协议的履约能力。公司及辰安信息与 KKDM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法定代表人:罗艳
总股本:1,237,408,937股
成立时间:2001年5月
主营业务:国际工程承包,承包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材料与技术出口,核心业务为成套设备与技术的出口。
中工国际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具备了对本协议的履约能力。公司及辰安信息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框架协议所涉项目为印尼高速公路Bekasi Cawang Kampung Melayu路段项目,由辰安信息及中工国际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承包商,为业主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
2、业主和承包商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由业主与中工国际、辰安信息组成的联合体谈判并签订项目总承包主合同,由业主与辰安信息谈判并签订项目总承包小型合同。
3、本框架协议不作为各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总承包合同,各方将进一步协商项目总承包主合同、项目总承包小型合同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其中,项目总承包主合同的合同价为194,753,223欧元,业主拟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16.4%的预付款,剩余83.6%的款项作为进度款分期支付;项目总承包小型合同的合同价为25,699,745欧元,业主拟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11%的预付款,剩余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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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款项作为进度款分期支付。
最终付款条款将由协议各方在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4、本框架协议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解释。如对本框架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在30日内友好解决。如协议各方最迟在30日内无法友好解决前述争议,则各方同意本框架协议终止。
四、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系公司海外公共安全业务开拓的重要成果,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海外项目实施经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框架协议项下辰安信息实施部分的暂定价格约为2,569.9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9,950.46万元,若后续正式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仅为体现协议各方初步商洽结果,后续协议各方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推动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最终能否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及签约时间、合同内容、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拟签订的项目总承包合同将以欧元或印尼卢比计价,可能存在汇兑损失的风险。
3、本框架协议所涉项目需进行项目融资,目前,相关方已经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就融资事项进行洽谈,但仍可能因融资事项对项目执行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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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项目总承包初步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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