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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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10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9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与张继平先生民间借贷纠纷,赵国栋先生名下持有的1,759.5万股公司股份的处置权已移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头中院”),包头中院可委托有关单位对该部分股权拍卖、变卖或自行变卖。
    
    2019年11月1日,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10,2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09%,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计划一半。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2019年11月5日,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2,96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33%。
    
    2019年12月20日,赵国栋先生收到包头中院下发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8)内02执331号,截至2019年12月20日,赵国栋先生与张继平先生民间借贷纠纷已结案。移交至包头中院处置的赵国栋先生名下持有的1,759.5万股公司股份已处置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1,316.34万股,剩余443.16万股不再处置。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赵国栋     竞价交易    2019-11-01      7.039      10,200,000      0.9409%
       赵国栋     竞价交易    2019-11-05      6.918      2,963,400       0.2733%
                    合计                    7.0118     13,163,400      1.214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数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2,029,912   16.7907%    168,866,512    15.5765%
       赵国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507,478    4.1977%     32,344,078     2.98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522,434   12.5930%    136,522,434    12.5930%
    
    
    注:1、上表数据为赵国栋先生截至2019年11月5日(即本次减持计划最后一笔减持实施完毕的日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2019年11月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栋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3,094万股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2、上表中赵国栋先生持股数量是指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赵国栋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头中院已就赵国栋先生与张继平先生的借贷纠纷下发《执行裁定》,包头中院已按照《执行裁定书》对上述股份进行变卖,导致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被动减持,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因债权人的原因未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及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备案并予以公告”执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均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若后续赵国栋先生质押股份被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8)内02执331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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