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19-115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注销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环保设备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00万元的超募资金与西安特创机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特创机械”)共同投资设立“陕西达刚筑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筑机”)。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达刚筑机的各项投资已按照计划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现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账户注销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转入达刚筑机一般户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10 元。截至 2010 年8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785,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453,743,870.57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75,163,87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808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于2010年8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市商业银行高新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原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即在中国银行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1个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超募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2年6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开设1个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全部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3年9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西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存放在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全部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12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西支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达刚筑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9月29日,公司、达刚筑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超募资金实缴出资的2,100万元。
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达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科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1月14日,公司、达刚科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超募资金实缴出资的5,000万元。
二、本次投资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8月,公司与特创机械完成了对达刚筑机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其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缴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特创机械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9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11月30日,达刚筑机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实际投入金额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预估 完成投资金额
1 办公场所的租赁、办公设备的购 600 653.7
置、生产设备的购置及租赁
2 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费用 800 799.13
3 市场拓展及销售网点建设 300 52.26
4 人员费用 600 16.23
5 日常运营资金 700 579.60
合 计 3,000 2,100.92
注:上述合计金额3,000万元为公司与特创机械共同实缴出资金额,其中,2,100.92万元为达刚筑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完成的投资金额(含账户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及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达刚筑机项目予以结项,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账户注销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转入达刚筑机一般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2019年11月30日,达刚筑机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为26.85元(全部为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8条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程序,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根据公司、达刚筑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浙商证券于2018年9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协议将于浙商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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