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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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培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郭雅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彭学军___________
    
    张炳辉
    
    2019年1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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