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9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9年12月23日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少波先生、车宏菁女士、洪天峰先生、李晖(LI HUI)先生
    
    独立董事:袁洪先生、康熙雄先生、夏劲松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欧阳柏伸先生、陈春耕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黄绍波先生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1、因换届选举,蔡晓华(CAI XIAOHUA)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将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蔡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蔡晓华先生离任董事职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2、因换届选举,纪立农先生、李永国先生、何斌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纪立农先生、李永国先生、何斌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纪立农先生、李永国先生、何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蔡晓华先生、纪立农先生、李永国先生、何斌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诺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