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维丝
股票代码:300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248号1号楼1022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一致行动人:丘国强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北里44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北里44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维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三维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拥有权益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2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2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3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3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 37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8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45
附表........................................................................................................................... 5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上市公司、三维丝 指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 指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海中创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丘国强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上海中创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红花持有的上市公司
交易 指 38,549,0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的权益变动
行为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本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罗红花于2019年12月21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光辉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248号1号楼1022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88606647L
成立时间 2014-03-11
经营期限 2014-03-11至无固定期限
从事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商务咨询,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
经营范围 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品)、橡胶、金银制品、办公用品、
饲料、日用百货、矿产品、煤炭、焦炭、润滑油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 021-608712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宋安芳 王光辉
80% 20%
北京辉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中创金控商贸有限公司
100%
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说明:宋安芳女士与王光辉先生系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光辉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5层503-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5层503-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808733763
成立时间 2011年8月8日
经营期限 2011年8月8日至2031年8月7日
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金属材料、矿产品、饲料、工艺品、日用品、珠宝首饰、
橡胶制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
店铺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
经营范围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宋安芳与王光辉为夫妻关系,双方通过北京辉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创金控商贸有限公司及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宋安芳,女,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052119851019****,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城华府尚园,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5层,现任北京辉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创金控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伟杰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物华天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王光辉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052219830211****,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城华府尚园,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环南路188号一区A座15层1501,现任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博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京驰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辉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中创尊汇(北京)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负责人;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中创执行董事、厦门三维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三维丝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西密特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习泽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
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
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
中泰众融 性演出);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会议服
1 资产管理 5,000.00 100.00% 务;影视策划;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1、
有限公司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无仓储(具体名录详见有效
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石油制品(除
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浙江自贸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2 区辉谦石 3,000.00 100.00% 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沥青(除危化品)、
油化工有 润滑油、白油、粗白油、液体石蜡、石油焦、
限公司 煤炭(无储存)、有色金属、塑料制品、塑料
颗粒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
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上海优茂 品)、金银饰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纸浆、
3 国际贸易 3,000.00 100.00% 木材、橡胶、饲料、燃料油(除危险品)、文
有限公司 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矿产品、煤炭、焦炭、
润滑油的销售,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
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上海普润 品)、金银饰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纸浆、
4 贸易有限 3,000.00 100.00% 木材、橡胶、饲料、燃料油(除危险品)、文
公司 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煤炭、焦炭、润滑油
的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销售金属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北京玉昆 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
5 科技有限 1,000.00 100.00%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
公司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深圳丝路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
劲飞国际 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
6 投资有限 5,000.00 34.00% 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文化交流;旅
公司 游信息咨询;婚庆产业的投资;婚庆策划;创
业投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汽车销售;供应
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二手车购销。(以上
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煤炭及煤炭制品的销售。
7 厦门三维 38,549.04 9.65%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特
丝环保股 种设备的维修;特种设备的改造;特种设备的
份有限公 安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织造布制造;其
司 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品、针织
品及原料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
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大气污染治理;
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从事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上海中创凌 进口业务,商务咨询,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
兴能源科技 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
1 集团有限公 50,000.00 100.00% 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
司 料油(除危险品)、橡胶、金银制品、办公用
品、饲料、日用百货、矿产品、煤炭、焦炭、
润滑油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建材,钢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办
公用品,卫生洁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石
油制品(成品油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
乌鲁木齐云 品除外),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农畜产品,
2 乾伟业商贸 20,000.00 100.00% 工艺品,玩具,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塑
有限公司 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金
属制品,珠宝首饰,润滑油,矿产品;专业设
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中创尊汇环 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3 保科技有限 10,000.00 100.00%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公司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供应链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
中创(大连) 危险化学品);人工装卸、人工搬运;商务信
4 物流供应链 5,000.00 100.00% 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金属制品、化工商
有限公司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
询;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销售五金、交
中科华怡科 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
5 技(北京) 5,000.00 100.00% 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
有限公司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北京中创恒 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咨询。
6 兴科技有限 1,000.00 100.00%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公司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
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
汽车零配件、文化用品、针纺织品、工艺品、
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
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金属制品、润滑
北京万国诚 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
7 品商贸有限 500.00 95.00% 化学品)、金属矿石;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租赁工程用
机械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材、机械设备、黄金
制品、五金产品、针纺织品、服装及辅料、劳
中创尊汇 保用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超薄塑料袋除
8 (天津)商 5,000.00 90.00% 外)、焦炭、煤炭及制品、润滑油、工艺品、
贸有限公司 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
除外)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金属材料及制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化工
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
上海泰嘉贸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针
9 易有限公司 3,000.00 80.00% 纺织品、装饰品、橡胶、燃料油(除危险品)、
饲料、化妆品、办公用品、纸浆、木材、塑料
制品、家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物业服务;会务服务;
健身服务;礼仪庆典服务;停车场管理;市场
郑州中创尊 营销策划;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买卖、租赁、
10 汇酒店管理 2,000.00 75.00% 抵押手续、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
有限公司 售:日用百货、工艺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防腐聚乙烯、防腐材料、塑料杯、塑料碗、塑
料井盖、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瓶、塑料
中创尊汇 袋、废旧塑料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11 (唐山)供 1,000.00 65.00%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营
应链有限公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司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沙河市盈科 铁矿石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矿产品销
12 矿业有限公 100.00 60.00%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油(依法需经其它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批准
后方可经营)、煤油(依法需经其它有关部门
批准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石油原油、柴
油[闭杯闪点≤60℃](依法需经其它有关部门
批准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石脑油、石油
醚、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苯乙
烯[稳定的]、苯酚、苯、粗苯、重质苯、乙酸
乙酯、乙酸正丁酯、1,2-二甲苯、1,3-二甲
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
苯、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
3,5-三甲基苯、1,2,4,5-四甲苯、乙烯、
丙烯、1-丁烯、2-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
异丁烯、2-戊烯、环戊烯、2-甲基-2-丁烯、3-
甲基-1-丁烯、甲烷(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
13 山东洪昇能 3,000.00 51.00% 料用途)、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环
源有限公司 丁烷、正戊烷、环戊烷、2-甲基丁烷、2-甲基
戊烷、正己烷、异辛烷、1,2-环氧丙烷、环
氧乙烷、乙炔、甲基叔丁基醚、甲醇、乙醇[无
水]、正丁醇、环己酮、氢氧化钠、煤焦沥青、
硝化沥青、三聚丙烯、四聚丙烯、蒽油乳膏、
蒽油乳剂、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
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润滑
油、钢材、煤炭、仪器仪表、矿产品、阀门、
办公用品、汽车零部件、计算机硬件、建材、
五金产品、初级农产品、红酒、土特产品(烟
花爆竹除外)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卷、
期货、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网上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饲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类易制毒化学品)、7号燃料油、黄金制品、
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技术进出
北京恒泰浩 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化工科技
14 通贸易有限 5,000.00 49.00%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
公司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
含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通讯器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照相
北京腾顺世 器材、电子产品、日用品;物业管理。(企业
15 星科技有限 68,000.00 30.00%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
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肥、机械设备、
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北京习泽供 品)、焦炭、家用电器、润滑油、燃料油、首
16 应链管理集 50,000.00 30.00% 饰、食用农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
团有限公司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
车租赁);会议服务;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
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北京辉氏企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
1 业管理咨询 1,000.00 100.00% 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有限公司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
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
(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体育咨询;
公共关系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
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
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
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
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
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
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
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酒店
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日用杂货、体育用品、文具用品、钢材、铁
2 河北博邦商 1,000.00 90.00% 精粉、建材(不含木材)、五金、交电、家
贸有限公司 用电器、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需专项
审批的除外)的销售。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
上海京驰金 息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
3 融信息服务 5,000.00 60.00% 资,会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有限公司 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信息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
软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钢材、建材(不含木材)、生铁、五金电料、
焦炭、棉纱、布匹(不含仓储)、节能炉、
邯郸市伟杰 金银饰品、珠宝首饰、有色金属(不含稀有
4 物资有限公 2,000.00 10.00% 贵重金属)、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包
司 装材料、编织袋、塑料制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多品种半导体键合线、封装产品、铜球焊接
的研发与销售;超导新产品、新材料技术推
广与应用和转让;电工机械及配件、金属材
山西密特尔 料(除贵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办公
5 电子材料科 5,000.00 - 文化用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普通
技股份有限 机械设备、黄金珠宝、木材的销售;进出口:
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研发电子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
械经营:眼科康复治疗仪、医学仪器的生产
销售;电子元件、树胶、橡胶、木制品、钟
表、眼镜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
危险品)、金属材料、矿产品、饲料、工艺
中创尊汇 品、日用品、珠宝首饰、橡胶制品、汽车配
(北京)进 件、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
6 出口集团有 - - 设备、五金交电、社会公共安全设备、食品
限公司江阴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分公司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物华天 批发零售电工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建筑
7 宝能源开发 1,500.0 - 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工矿机械设备、节能
有限公司 环保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山西密特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光辉担任监事的企业;中创尊汇(北京)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光辉担任负责人的企业;山西物华天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宋安芳担任监事的企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商务咨询,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品)、橡胶、金银制品、办公用品、饲料、日用百货、矿产品、煤炭、焦炭、润滑油的销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总额 115,654.50 107,737.35 15,873.38
负债总额 84,038.38 100,982.10 8,109.32
净资产 31,616.12 6,755.25 7,763.45
营业收入 101,549.29 56,315.93 23,408.42
净利润 -6,121.74 -9,008.19 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824.29 641.22 -9,883.24
注:上表中2016年、2017年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大华审字[2019]0011182号)。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姓名 国籍 居住地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王光辉 中国 北京 执行董事 410522198302****** 否
牛奎 中国 河南周口市 监事 412723199101****** 否
张文华 中国 乌鲁木齐 财务负责人 650104196607****** 否
孙鹏 中国 上海 总经理 652323197906******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维丝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2016年7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变更为北京京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光辉。2018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变更为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一直延续至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两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曾发生变更,但实际控制人未曾发生变化,一直为王光辉、宋安芳夫妇。
二、一致行动人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丘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厦门市,通讯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北里44号,身份证号码为3502031971********。
(二)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内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是否与任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任职 主营 注册 职单位
职务 业务 地 存在产权
关系
烟气岛治理(除尘、
脱硝、脱硫等大气治
2009.3-2015.7 三维丝 副董事长 理)、散物料输储系 厦门 是
统、清洁能源投资运
营。
中龙杭川(厦
2015.7-2016.10 门)股权投资基 董事长 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 厦门 是
金管理有限公 进行管理
司
烟气岛治理(除尘、
脱硝、脱硫等大气治
2016.11-2018.8 三维丝 董事 理)、散物料输储系 厦门 是
统、清洁能源投资运
营。
水污染治理;自来水
生产和供应;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其
他水的处理、利用与
分配;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节能技术推
广服务;水资源专用
机械制造;工程和技
厦门市科宁沃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2014.3-现在 特水处理科技 董事长 高性能膜材料制造; 厦门 是
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海
洋工程专用设备制
造;自然科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工程管理
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水资源管理。
水果、蔬菜、苗木、
中药材种植、加工、
销售;果菜汁及果菜
汁饮料加工销售;农
产品、林产品初级加
工服务;白酒、黄酒、
配制酒生产销售;预
包装食品销售;食用
植物油加工;旅游饭
福建百果园生 店;餐饮服务;森林 福 建
2015.12-现在 态农业股份有 董事 经营和管护服务;牲 龙岩 是
限公司 畜饲养;水产品养殖;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农业观光
休闲旅游;教育咨询
服务;休闲健身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福建建润电业 电线、电缆制造;光
2015.7-现在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纤、光缆制造;绝缘 厦门 是
制品制造;建筑装饰
业。
艺术地毯制造;工艺
美术品、纺织品、化
漳州美达屋艺 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
2013.9-现在 术地毯有限责 监事 外)、电子产品、机械 福 建 是
任公司 设备销售。(依法须经 漳州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企业总部管理;对第
一产业、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厦门市中龙杭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2016.8-现在 川集团股份有 董事 另有规定除外);单位 厦门 是
限公司 后勤管理服务;市场
调查;社会经济咨询
(不含金融业务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投资管理咨询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提供税务服务;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
料批发;酒、饮料及
茶叶批发。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生物药品制造;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软件
开发;第一类医疗器
械批发;第二类医疗
器械批发;第三类医
疗器械批发;其他未
2016.4-现在 厦门龙进生物 监事 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 厦门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业;科技中介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经营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以上经营
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
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内的项目)
(三)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2017年11月20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因三维丝2016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发表意见审计报告以及2016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重大差错,深交所对丘国强处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8年10月30日,三维丝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18〕3号】,因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厦门证监局拟对丘国强给予警告,并拟处以5万元罚款。2019年4月30日,厦门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因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厦门证监局正式给予丘国强警告,并处于5万元罚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丘国强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序 公司名称 注册 持股 经营范围
号 资本 比例
水污染治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厦门市科 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宁沃特水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工程和技术
1 处理科技 1,100 47.73% 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
股份有限 万元 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公司 备制造;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其他技术推广服
务;水资源管理。
厦门市天 流体分离工艺开发、设备制造,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相
泉鑫膜科 3,648 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2 技股份有 万元 25.00%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
限公司 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中龙杭川 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
(厦门) 1,000 务。
3 股权投资 万元 30%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水果、蔬菜、苗木、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果菜汁
及果菜汁饮料加工销售;农产品、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
福建百果 白酒、黄酒、配制酒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食用
4 园生态农 5,000 40% 植物油加工;旅游饭店;餐饮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服
业股份有 万元 务;牲畜饲养;水产品养殖;从事农业专业技术领域内
限公司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观
光休闲旅游;教育咨询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建润 2,000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电线、电缆制造;光纤、光缆制造;
5 电业有限 万元 95% 绝缘制品制造;建筑装饰业。
公司
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果品批发;果品零
售;蔬菜零售;蔬菜批发;肉、禽、蛋批发;其他散装
食品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零售;预包
装食品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棉、麻批发;其他
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软件
厦门绿鲜 500 开发;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6 锋科技有 万元 20% 肉、禽、蛋零售;其他农牧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经
限公司 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蔬菜种植;其他农业;食用菌种植;收购农副产品(不
含粮食与种子);其他农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其他
渔业服务业;内陆水产养殖(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其
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
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企业总部管
理。
漳州美达 艺术地毯制造;工艺美术品、纺织品、化工产品(危险
7 屋艺术地 1,000 21.50% 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
毯有限责 万元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任公司
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不含农作物中子生产经营);软件开发;调味品类散
装食品批发(合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调味品野
顽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其他
未列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
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
福建省村 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零售
8 有良品科 1000 40% (合冷藏冷冻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果品批发;蔬菜批
技有限公 万元 发;果品零售;蔬菜零售;其他未列明畊批发业(不含
司 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农产品批发;经营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ロ(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芸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木除外;企
业总部理内水产养殖(不合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收
购衣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其他仓储业(不合需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道路运論助活动不含须经审
批许可的项目)。
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
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
厦门市中 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9 龙杭川集 1,500 4.5% 外);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不
团股份有 万元 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
限公司 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提供税务服务;纺织品、针
织品及原料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
厦门龙进 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
10 生物科技 1,080 监事 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有限公司 万元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
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三维丝9.69%股份外,丘国强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18年5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丘国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丘国强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内行使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号)。
2019年6月19日双方又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丘国强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相关协议处于生效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丘国强因前述表决权委托事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红花持有的上市公司 10%的股份后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5,748,69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5%,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行使一致行动人委托的 9.69%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2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远超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表决权能够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王光辉先生于2018年8月以来一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安芳和王光辉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及发展前景的判断,旨在成为控股股东后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实现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在条件成熟时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通过资产整合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6月11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拟增持公司股份告知函》,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不少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的股份。
2019年11月20日,上市公司公告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6月9日。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7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完成不少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12%增持计划,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排除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委托表决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已履行的程序
2019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019年12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除上述已履行的程序外,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199,6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5%,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371,1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9%。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表决权委托相关协议,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5,748,69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5%,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对应表决情况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9年12月21日,上海中创与罗红花、罗祥波(双方为夫妻关系)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罗红花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8,549,0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上海中创。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一:罗红花
转让方二:罗祥波
受让方: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转让方一和转让方二合称为转让方,转让方、受让方合称“各方”)
(二)股份转让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三维丝公司股份38,549,044股(占三维丝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后,转让方持有三维丝公司股份19,305,284股(占三维丝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受让方持有三维丝公司股份75,748,696股(占三维丝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5%),受让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他任何权利。
自股份过户日起,各方作为三维丝公司的股东,根据各自持有的三维丝公司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7.6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92,972,734.4元(大写:贰亿玖仟贰佰玖拾柒万贰仟柒佰叁拾肆元肆角)。
2、支付方式
经转让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按以下顺序进行支付:
(1)本协议签订并经三维丝信息披露后,股份转让价款中的2000万元支付至转让方、受让方与北京九信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九信”)设立的三方共管账户,待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九信指定的收款账户。
(2)扣除上述所指的2000万元款项后的股份转让余款,受让方应在标的股票过户前支付132,972,734.4元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标的股票过户后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140,000,000元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四)标的股份解除查封与质押
1、鉴于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持有的57,854,328股股份尚处于查封状态,转让方应于本协议信息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解除查封且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前不被其他任何方再次查封。
2、鉴于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拟转让的标的股份其中57,810,600股尚处于质押状态,转让方有义务确保长城国瑞于本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出具《质权人同意转让函》,并于收到上述“2、支付方式.(2)”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解除2,921.06万股股份的质押。
(五)标的股份过户
1、在本协议书信息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
2、本协议签订生效且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解除查封、质押后的当日各方应及时共同到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3、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受让方按其所受让标的股份比例分享基准日三维丝公司利润或分担基准日三维丝公司的风险及亏损(含标的股份交割日前该股份对应享有和分担的三维丝公司债权债务)。
(六)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真实、完整的,无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并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以及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1、转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1)转让方有权签署本协议书,至协议书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2)保证已就本协议书涉及的有关情况向受让方作了披露,不存在对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已有的或潜在的行政调查、诉讼、仲裁等)。向受让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不真实,且该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给受让方造成重大损失的,转让方应承担等额赔偿责任。
(3)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其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公告等程序。
(4)本协议已披露的除外,转让方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股份被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5)转让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本协议已披露的除外,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6)协助三维丝公司、受让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7)向监管机构申领、备案或取得由其授予、备案或签发的一切确保本协议书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如需);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本协议书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如需)。
(8)在本协议书生效后,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尽最大努力促进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9)在本协议书签署后,转让方不得与本协议书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协议书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置标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加以处置。
(10)签署和交付需转让方签署或交易日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有关的文件及证书等。
(11)及时履行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其他条款约定的各项义务。
(12)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免除转让方向三维丝已做出的承诺履行义务。
(13)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2、受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署本协议书,至本协议书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书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2)受让方保证其在本协议书报相关审核和批准机关批准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受让主体的各项资格要求。
(3)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并保证其用于支付标的股份转让的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4)保证已就本协议书涉及的有关情况向转让方作了充分披露,不存在对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已有的或潜在的行政调查、诉讼、仲裁等)。向转让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
(5)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自身的公司章程,不违反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6)保证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协议书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其他相关各方办理向深交所申请、批准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协助三维丝公司、转让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种事项。
(7)向监管机构申领、备案或取得由其授予、备案或签发的一切确保本协议书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本协议书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
(8)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通知、公告等程序。
(9)签署和交付需受让方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文件及证书等。
(10)在本协议书生效后,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尽最大努力促进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11)及时履行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其他条款约定的各项义务。
3、以上各方的保证、承诺与责任不影响各方在本协议书其他条款中的陈述、保证、承诺与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之承诺,守约方及受损失一方有权通过合法的途径追究违约方相关法律责任。
(七)保密
1、本协议书任何一方只为实现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协议,相对方根据本协议书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书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但是,如下信息除外:
(1)在一方提供该等信息前,已经为协议他方所获得或掌握的,并且没有任何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信息;
(2)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最终的不可上诉判决、裁定或命令而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3)合法地从第三人获得的由第三人合法拥有并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该等信息;
(4)在被披露以前,并非由于一方的责任,已经为公众知晓并且没有保密必要的信息。
2、各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和相关债权人、债务人除外)透露或传达。
3、各方应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如有)签署保密协议,承担本协议书约定的保密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院裁决。
2、本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责任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1)标的股份存在瑕疵导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无法继续履行的,由于转让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解除质押、查封手续的,转让方应向受让方赔偿相应损失,并在该事实发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支付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税费缴纳义务导致本次股份转让过户迟延履行超过60日(自交易所出具确认函之日起算),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五百万元违约金。
(3)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怠于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五百万元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效力
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协议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书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书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日之前,一方如发生任何可能对协议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标的股份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对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程序;
(2)任何监管机构的批文或指示;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可协商相应修改本协议书。
3、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书任何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出现本协议书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或有履行审批障碍而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施,则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届满后一个月内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书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书。如本协议书因此解除,各方保证各自承担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的成本及费用、互不追索,但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因本协议书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未能生效或无法实施,该方不得依据本条提出责任豁免。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罗红花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854,328股,占上市公司股本的15.01%。其中,处于司法冻结的股份57,854,328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100%,处于累计质押的股份为57,810,60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99.92%,交易各方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股票解除冻结、质押手续。除此之外,股份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交易金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7.60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罗红花持有的上市公司38,549,0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0%,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92,972,734.4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资金全部来自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未来若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要进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并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
未来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未来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为保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协议受让后,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三维丝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三维丝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三维丝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了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维丝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活动。
2、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股东地位从事损害三维丝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三维丝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会利用从三维丝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三维丝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5、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与三维丝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三维丝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三维丝或其控股子公司。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三维丝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2019年4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光辉先生、宋安芳女士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三维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00万元、期限1年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4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股份质押合同》,以其所持三维丝1,500.00万股股份为三维丝5,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生产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同日,王光辉先生、宋安芳女士分别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自然人保证合同》,为三维丝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三维丝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人\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与三维丝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本人\本公司将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双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三维丝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019年4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光辉先生、宋安芳女士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三维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00万元、期限1年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4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股份质押合同》,以其所持三维丝1,500.00万股股份为三维丝5,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生产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同日,王光辉先生、宋安芳女士分别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自然人保证合同》,为三维丝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其他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三维丝公司股票的信息如下:
买卖主体 买卖时间 买/卖 买卖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
上海中创 2019-07-25 买 470,100 6.561
上海中创 2019-09-03 买 7,100 5.6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三维丝股票的情形。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6年、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号为大华审字[2019]0011182号。上海中创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4,965.39 477,055.13 258,976.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89,792,988.67 73,548,369.55 2,537,461.3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9,163,868.98 6,126,944.78
其他应收款 372,099,499.24 451,318,226.73 101,115,626.10
存货 2,165,754.31 52,200,425.3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923,221.43 4,796,239.46 759.11
流动资产合计 680,390,298.02 536,266,835.65 156,113,248.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99,764,000.00 276,396,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投资性房地产 52,089,316.74 52,200,425.31
固定资产 181,061,458.61 187,756,565.41 2,620,541.6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239,941.24 24,753,662.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6,154,716.59 541,106,652.90 2,620,541.68
资产总计 1,156,545,014.61 1,077,373,488.55 158,733,790.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1,895,559.08 87,230,594.74 2,557,188.56
预收款项 84,671,080.12 136,211.00
应付职工薪酬 103,954.63 77,387.21
应交税费 141,165.58 3,196.42 132,760.49
其他应付款 573,572,074.37 922,373,575.32 78,409,370.8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40,383,833.78 1,009,820,964.69 81,099,319.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840,383,833.78 1,009,820,964.69 81,099,319.9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38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110,826,050.44 81,000,000.00 1,00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174,664,869.61 -113,447,476.14 -23,365,529.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16,161,180.83 67,552,523.86 77,634,470.11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6,161,180.83 67,552,523.86 77,634,470.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156,545,014.61 1,077,373,488.55 158,733,790.04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15,492,949.61 563,159,269.30 234,084,176.43
减:营业成本 999,127,128.11 560,993,073.12 233,689,016.44
税金及附加 2,276,200.78 324,958.37 8,474.79
销售费用 3,723,517.06 98,814.12 100,886.89
管理费用 11,211,421.79 5,225,657.51 243,920.6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26,785.02 7,854,302.50 3,607.04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78,704,085.77 -103,462,131.89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 -79,576,188.92 -114,799,668.21 38,270.61
加:营业外收入 480.10 0.08
减:营业外支出 127,963.71 33,483.23 1,000.00
三、利润总额 -79,703,672.53 -114,833,151.36 37,270.61
减:所得税费用 -18,486,279.06 -24,751,205.11 4,304.06
四、净利润 -61,217,393.47 -90,081,946.25 32,966.55
持续经营净利润 -61,217,393.47 -90,081,946.25 32,966.55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217,393.47 -90,081,946.25 32,966.5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90,340,057.93 670,371,466.06 34,779,7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2,168,166.52 1,606,332,476.50 23,582,820.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22,508,224.45 2,276,703,942.56 58,362,520.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61,560,851.93 507,384,413.04 34,705,812.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69,163.54 184,474.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47,551.25 3,326,433.22 7,516.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4,773,521.35 1,759,396,376.64 122,481,62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0,751,088.07 2,270,291,697.30 157,194,952.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242,863.62 6,412,245.26 -98,832,432.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7,760,000.00 1,193,423.0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0,773.88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73.88 83,040,000.00 1,193,423.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73.88 -83,040,000.00 -1,193,423.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80,000,000.00 80,000,000.00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000,000.00 80,000,000.00 1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 3,154,166.67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4,16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000,000.00 76,845,833.33 10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7,910.26 218,078.59 -25,855.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7,055.13 258,976.54 284,832.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4,965.39 477,055.13 258,976.5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光辉
2019年12月23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丘国强
2019年12月23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一致行动人丘国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
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6、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7、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
月内发生的交易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
明;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的名单及其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1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15、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16、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7、本次权益变动的法律意见书;
18、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辉
电话:0592-7769767
传真:0592-7769502
联系人:洪建章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光辉2019年12月23日(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丘国强
2019年12月23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 司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 上市公司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
名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产 业 区 春 光 路
1178-1182号
股票简称 三维丝 股票代码 300056
信息披 露 信息披露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
义务人 名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 义务人注 滨路248号1号楼1022
称 技集团有限公司 册地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拥有权 益 增加 ? 有无一致
的股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化 □
是 ? 否□
信息披 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信息披露 是 □ 否 ?
义务人 是 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 义务人是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否为上 市 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否为上市 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
公司第 一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公司实际 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
大股东 务人持股比例及拥有 控制人 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
表决权比例均为上市 光辉和宋安芳夫妇。
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 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 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是 □ 否 ? 否拥有境 是 □ 否 ?
境外其 他 回答“是”,请注明公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
上市公 司 司家数 个以上上 司家数
持股 5%以 市公司的
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 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义务人 披 37,199,6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5%,一致行动
露前拥 有 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371,1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权益的 股 的9.69%。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表决权
份数量 及 委托相关协议,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
占上市 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司已发 行 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股份比例
本次发 生 变动种类: 协议转让
拥有权 益
的股份 变 变动数量: 38,549,044股
动的数 量
及变动 比 变动比例: 10.00%
例
与上市 公
司之间 是
否存在 持 是 □ 否 ?
续关联 交
易
与上市 公
司之间 是 是 □ 否 ?
否存在 同
业竞争
信息披 露 是 □ 否 ?
义务人 是
否拟于 未 注:上海中创对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是否进一步增持
来12个月 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如未来上海中创所持上市公司
内继续 增 股份发生变化,上海中创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持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 露
义务人前6
个月是 否
在二级 市 是 ? 否 □
场买卖 该
上市公 司
股票
是否存 在
《收购 办
法》第六条 是 □ 否 ?
规定的 情
形
是否已 提
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 的
文件
是否已 充
分披露 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 露 是 ? 否 □
后续计划
是否聘 请 是 ? 否 □
财务顾问
本次权 益
变动是 否 是 ? 否 □
需取得 批 注: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已作出同意决定,尚
准及批 准 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批准。
进展情况
信息披 露
义务人 是
否声明 放 是 □ 否 ?
弃行使 相
关股份 的
表决权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光辉
2019年12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丘国强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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