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未来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对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此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了瑞华事务所的理解与支持。
公司拟聘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的团队、丰富的审计经验和高质量的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专业资质和相关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事项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阅陈海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其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具备胜任相应职位的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陈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少华: 肖国亮: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