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19-072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广宇
4、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周五)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15—2019年12月20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镇宝泉三街46号院4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9,245,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8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824,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2,42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9,245,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8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824,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2,42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3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议案1.00 关于出售资产事项涉及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定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06,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06,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议案2.00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06,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06,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雷世文律师、吴晶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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