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滇中供应链因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滇中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最终以银行合同为准。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滇中集团之间的此类关联担保余额为121,452.00万元,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因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5个月。上述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保障银行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最终以银行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表:
融资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担保方
滇中供应链 富滇银行昆明新民支行 48,000.00 滇中集团、易见股份
合计 48,000.00 ——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098120333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纳菲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云水路1号A1栋605-1号办公室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国内及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滇中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30,033,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滇中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滇中集团之间的此类关联担保余额为121,452.00万元,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3,9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13%,其中64,652.00万元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00.00万元为公司对昆明云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易见区块”线上融资提供的担保,129,000.00万元为公司对长江易见-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的差额补足。公司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体现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任子翔先生、苏丽军先生、罗寅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滇中供应链合计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滇中供应链合计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体现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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