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用于上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广东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广东金版出版物资有限公司和广东金印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南粤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其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此项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泽军、林斌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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