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陈坤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0日,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至2019年12月20日,陈坤江先生自上次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公告后迄今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本次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9年6月27日 5.687 1,480,000 0.36
2019年6月28日 5.528 900,000 0.22
竞价交易 2019年9月2日 5.68 638,000 0.15
陈坤江 2019年9月12日 6.08 900,000 0.22
2019年9月16日 6.355 142,200 0.03
大宗交易 2019年12月19 5.28 3,200,000 0.77
合 计 — — 7,260,200 1.7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1,516,168 26.99 104,255,968 25.24
陈坤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79,042 5.80 16,718,842 4.05
高管锁定股份 87,537,126 21.19 87,537,126 21.19
注:以上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该股东严格遵守了持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陈坤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4,255,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股东陈坤江先生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6、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坤江先生的股份减持通知。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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