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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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16: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黄涛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卓女士、董事石运昌先生通讯出席)。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秀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涛先生、李秀艳简历详见2019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黄涛、李卓(独立董事)、于博(独立董事)、温家暖、李秀艳五位董事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黄涛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李进德(独立董事)、于博(独立董事)、李卓(独立董事)、陈阳、温家暖五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进德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于博(独立董事)、李卓(独立董事)、李进德(独立董事)、李秀艳、徐晶明五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于博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李卓(独立董事)、于博(独立董事)、李进德(独立董事)、石运昌、黄涛五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卓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19年11 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暨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黄涛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温家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温家暖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 年11 月27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永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为温家暖先生,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将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温家暖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秀艳女士、王大明先生、徐晶明女士、周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封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李秀艳女士、徐晶明女士简历详见2019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王大明先生、周继伟先生、封海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黄涛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周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周继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2-5213058;
    
    传真:0412-5213058;
    
    电子信箱:aszk@aszkjqc.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徐苗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审计部的工作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根据董事长黄涛先生的提名,聘任张锡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锡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锡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2-5213058;
    
    传真:0412-5213058;
    
    电子信箱:aszk@aszkjqc.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大明:男,1975年12月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鞍重股份生产负责人,现任鞍重股份副总经理。
    
    王大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大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大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封海霞: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鞍山合成集团纸塑制品厂;1999年进入鞍重机器厂工作,现任鞍重股份财务总监。
    
    截止2019年12月20日,封海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2,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441%。封海霞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封海霞女士于2017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本次聘任封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因为其已从事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经验,能够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给予公司较大的帮助。除上述情况外,封海霞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继伟:男, 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学位。曾任鞍重股份综合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继伟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周继伟先生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周继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张锡刚:男, 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曾就职于鞍山兴东集团;2013年4月进入鞍重股份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张锡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锡刚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锡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锡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徐苗:女,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初级会计师。1996年进入鞍重股份工作,现任鞍重股份审计负责人。
    
    徐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徐苗女士与公司副总经理王大明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徐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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