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黄天火先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黄天火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后,黄天火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黄天火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黄天火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独立董事:
陈金龙 王昕 兰涛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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