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方天亮先生、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关联董事方天亮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大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津贴标准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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