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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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选举浦宝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选举董事浦宝英女士、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浦宝英女士为主任委员,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选举董事陈良先生、张顺福先生和蒋建华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陈良先生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3、选举董事蒋建华女士、徐国群先生和陈良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蒋建华女士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选举董事魏青松先生、张铁楹先生和陈良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魏青松先生为主任委员,魏青松先生和陈良先生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李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胡道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聘任顾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李宪强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正高级经济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江淮阴发电厂材料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宪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李宪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韩合资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南京康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胡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胡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中林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新海电厂结算中心主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顾中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顾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顾中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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