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乐通”)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宜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停产的相关事宜。
以上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9612315R
法定代表人:刘明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经北三路69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油墨、涂料及相关的配套产品。
财务数据:
郑州乐通-2018年 合并报表-2018年 郑州乐通-截至 合并报表-截至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占比(%)2019年9月30日2019年9月30日 占比(%)
(审计) (审计) (未审计) (未审计)
总资产 98,568,762.45 957,886,287.66 10.29% 74,126,993.64 921,912,059.77 8.04%
净资产 65,846,602.39 432,770,588.74 15.22% 62,483,573.44 418,379,134.11 14.93%
营业收入 85,579,703.89 487,438,097.33 17.56% 38,302,315.85 336,801,417.28 11.37%
1、郑州乐通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心,随着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周边新建了较多的酒店、商住楼等物业,目前该位置不再适宜生产危险化学品。
2、当地政府对环境污染防治管控越来越严格,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工业企业就必须轮流停产。2019年已停产多次,每次停产十多天,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3、根据国家及省、市环保要求,各企业要强化有机废气(VOCS)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近期各企业必须全面升级废气排放系统,而升级改造废气治理系统就需要投入上千万资金。
4、目前公司的两个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及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为华南及华东两大生产基地,产能完全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集中生产,能降低生产成本。
鉴于郑州乐通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存在上述问题,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公司同意郑州乐通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不再续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全资子公司资产、人员、业务安置计划
郑州乐通停产后,公司将对其部分资产进行划转及处置,同时对部分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以2019年10月31日为资产划转的基准日,公司将郑州乐通可使用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合计价值约278万元划转至其他子公司湖州乐通和乐通新材料,并对无法使用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合计价值约244万元进行报废处理。
2、郑州乐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合理补偿金,预算约为133万元。
3、因郑州乐通停产后未来年度业绩不确定,故账面递延资产250万将不再确认,需调整冲回。
4、郑州乐通仍会保留部分销售职能,直至现有的投标客户合同到期。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数据,在郑州乐通停产事宜处理期间发生的资产、业务、人员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最终数据将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郑州乐通完成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后,对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划转及处置完成后将会影响郑州公司经营业绩约 772 万左右(其中影响合并报表 675 万左右);此次停止郑州乐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不大,且从长远来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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