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家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署:
焦军毅、 魏永辉、 王超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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