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署:
宋忠庆______、马 明 、王春燕
张 虹______、符 磊 、柳 雷
万红波______、李宗义 、王金贵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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