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9-7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11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公司已将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4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40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
序号 姓名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1 李传斌 800 500
2 邹真 10000 0
3 王彦海 0 4600
4 金迪 87900 87900
5 赵华 300 0
6 韩永军 38600 0
7 王喜民 0 3000
8 武永强 6800 0
9 宗志江 2200 0
10 苏建钢 1000 0
11 唐宇 0 2300
12 高卫华 2600 2000
13 吴延洲 284700 284700
14 翟录炎 126600 127100
15 冯国明 55000 0
16 白占顺 0 134100
17 何敏 5000 0
18 辛景昌 52800 5100
19 时琳 10700 8000
20 张云波 30000 0
21 孙弘 1000 0
22 崔现军 21200 7900
23 李登超 0 100
24 刘涛 16000 0
25 李皓明 2500 3500
26 闻金保 22700 0
27 于瑞斌 74000 50800
28 范海军 58200 0
29 李玉中 0 2200
30 孙海刚 9100 0
31 尤庆伟 11300 0
32 殷凯南 3000 0
33 张东阳 58000 25000
34 李海顺 28500 6000
35 何建光 3700 4700
36 王嵩(0072) 2600 0
37 卢维枫 600 0
38 尹海涛 23200 23200
39 靳国栋 2955600 2857000
40 王志刚(3019) 6500 0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前述40名激励对象分别出具的《关于买卖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和承诺》,前述40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其在核查期间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不知悉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有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关于买卖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和承诺》。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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