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7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
信托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通知,获悉中煤机械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函件编号:上证函[2019]21号),中煤机械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2019年1月24日,中煤机械集团已将其持有的21,000,000股公司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中煤机械集团-财通证券-19中01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第一期担保及信托专户”),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2019年1月30日,中煤机械集团发行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规模 1.2亿元,票面利率6.6%。
近日,中煤机械集团拟发行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可交换债券”)。中煤机械集团已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及补充合同,且中煤机械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中煤机械-财通证券-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9中02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第二期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中煤机械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13,258,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9%,其中21,000,000存放于第一期担保及信托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第二期可交换债券拟发行规模
1.8亿元,已将中煤机械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32%)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存放于第二期
担保及信托专户,由19中02EB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
根据通知,前述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前述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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