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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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48 证券简称:好太太 公告编号:2019-053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秋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17号),现将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全文公告如下:“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秋英:
    
    2018年4月13日,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太太或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拟出资2.15亿元购买房产的议案,该笔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9月18日在对上交所有关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相关交易事项。
    
    好太太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周秋英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公司将加大内控治理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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