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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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西安经发诚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展集团授信及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西安经发诚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展集团授信及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冯仑、梁永明、刘欣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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