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本公司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647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克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李柯荫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5名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79,749,165 99.9776 107,100 0.0224 0 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
务所
律师:裴延君、王爱民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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